凉山垦殖公司章程考(三)——1939年前后四川边区垦殖兴起一窥

发布日期:2020-10-27

  包括年轻的南怀瑾先生在内的50多位公司发起人,为什么要共同创办一个以垦殖为主业,而不是别的什么的公司?这是笔者研究南怀瑾先生和《凉山垦殖公司章程》时自然浮现的问题。


1939年,22岁的南怀瑾先生,创办“大小凉山垦殖公司”,兼任自卫团总指挥,垦殖西康。



垦殖企业大多生存艰难


  垦殖公司很赚钱吗?答案是否定的。在白寿彝担任总主编的《中国通史》(第21卷547页)上有如下记载:“清代末年出现了新式农牧垦殖企业。最早的是1901年张謇创办通海垦牧公司。1912年全国18省注册的农牧垦殖公司有171家,资本总额635万多元。这些企业多半是官僚、军阀和当地士绅创办,真正由商人、实业家创办的不多。

  垦殖公司多为股份公司和合资公司,如上述171家农垦企业中,股份制为112家,占总数的65.5%;合资的为35家,占20.5%;其他24家,占14%。

  从经营效果看,一般说来,规模小的企业效益好些。到上个世纪20年代后期,这些垦殖企业明显走向下坡。据南京国民政府1933年的考察报告:苏北盐垦区的16个万亩以上的垦殖公司,除4个公司情况不明外,其余全是负债,总数达1074万元,各公司的未垦地占80%,甚至有5个公司一点也未开垦。结果是纷纷‘割地了债’,苏北垦殖企业如此败落,基本上反映了全国垦殖企业的共同厄运。”显然,在上个世纪初的近30年时间里,全国垦殖企业总体业绩非常糟糕,难以生存


为什么一定要办垦殖公司呢?


  既然垦殖企业生存艰难,那为什么一定要办呢?

  根本原因是由于抗战危局和爱国热情,极大地强化了政府和民间对垦殖必要性的认识。

  抗战爆发后,在我国西南地区,垦殖活动作为解决难民贫民生计以及为前方后方提供粮食的重要战略手段,得到官方的支持和民间的投资。

      2008年《乐山师范学院学报》发表的一篇研究文章《抗日战争时期四川农垦业的发展》(作者:韩昌盛)这样写道:“抗战爆发后,我国东部大片国土沦丧,大片农田被破坏或沦为日占区,至1938年下半年,战火殃及农田40 642 430公顷,约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1/2以上。仅东南地区,1937年至1938年,稻麦种植面积损失达38%,棉花种植面积损失达70%,烟草损失达30%,而产量分别减少22%、68%和33%。与此同时,沿海地区的沦陷,对外贸易受阻,粮食进口几乎断绝,严峻的局势,迫使国民政府不得不加强了对西部地区的开发,使开发和发展大后方的农业成为燃眉之急,从而给四川的农业产带来了挑战同时也带来了发展的机遇。”

  首先是中央政府在战略上开始高度重视垦荒移民。“国民政府和四川省政府在抗战后不久即开始注重垦务。据当时经济部关于战时农业建设方针的工作报告指出:抗战愈久,难民愈多,亟宜设法安置,而我国荒地久待开垦,今移民开垦荒地,既可减轻国家负担,又可增加生产实力,一举两得乃宜积极进行。首先国民政府颁布了垦荒政策、法令、成立了专门的垦务机关。1938年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战时政策大纲》提出了垦荒移民的方针,要求中央及地方政府设立垦务机关,统筹办理全国垦务。随即国民政府颁布了《非常时期移民规则》,规定垦殖行政中央由经济部会同内政部、财政部,赈济委员会统筹办理,各省则设垦务委员会。关于垦殖方式上,规定移民垦殖分为国营、省营、民营三种,国营垦务由中央垦务主管机关主持办理,省营垦务由省政府主持办理,民营垦务分农户办理,农业合作社办理以及特许团体机关办理三种形式,另还规定私有荒地采强制租于垦户,强制卖于垦户,强制征收等办法,限期开发。公有荒地分配垦户耕作,于垦竣后即可无偿取得所有权。垦区管理机关得缓役二年,此外关于移垦难民之登记、照料、衣食、医药以及垦区内之治安,住所、水利、生产资金、技术指导,教育卫生等均有详细规定。其次,制定了较详细的农垦计划。1938年6月经济部在《经济部关于战时农业建设方针的工作报告》中对移民垦荒作了具体规划,四川是作为一个重要的垦区之一,主要是在四川边区,如宁属八县,地域辽阔土壤肥沃,徒以交通阻塞,莫为疆理。近据重庆行营初步调查,约可容30万垦民,此外如雷马屏峨及松理懋等县,可垦之区域亦广,计划由重庆行营先于宁属八县设计垦殖,并由经济部派员前往实地调查。

  其次是大后方地方政府强化了垦荒种粮战略的实施。四川省政府于1938年2月通过了《公共荒地地面种植杂粮规定》,规定在文到第二个月内,各县市即将境内公共荒地尽数招佃垦种作物。同月又公布了《四川省督垦荒地大纳》划通南巴、城口、万源、北川、平武、松理懋茂;汶及靖化;天芦宝及金汤;昭觉、冕宁、宁南、盐源、盐边、会理、越西;雷马屏峨、南川金佛山,酉秀、黔江、彭水,东西山盐边、会理、越西、东西山、华金山和昭、广剑阁等11个区域内官荒为垦殖范围。1939年9月和12月四川省政府又先后制定了《荒地清理规则》和《四川省垦务委员会难民移垦实施方案》对移垦难民、垦区、经费和垦殖指导等事宜作了具体规定。另外西康省也于抗战以后设有西康省宁属屯垦委员会,筹划进行宁属八县垦区。

                                                                      西康省政府(图片来源:南怀瑾学术研究会)

  四川省政府还给出了系列优惠政策,计有十二条之多:“1、对自愿从事荒地开垦人员发给荒地《承垦证》;2、每人可领耕地50亩,并能取得土地所有权或永佃权即优先承垦权;3、由公家垫款代修房舍;4、由公家备办贷给农具、耕牛、种籽;5、豁免保证金;6、免纳5年土地税;7、免征调一定期限内工役;8、扶助垦区内水利交通工程;9、补助活动资金及推行低利贷款;10、可携带家眷通往垦区;11、前往垦区的沿途食宿费用由公家发给;12、遇有疾病,由公家请医诊治,医药各费由公家负担。此外,政府还鼓励一些有经济实力的民营企业和社会团体、机关单位参与荒地垦殖,对参与的企业和社团,发给荒地《代垦证书》,凭证招聘垦民前往垦区从事垦殖事业。”

  就这样,在抗战爱国热情和民国政府政策激励下,各类垦殖企业应运而生。以四川为例,根据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档案馆杜泽江先生的文章《民国时期四川垦荒回眸》记载,“全省1940年新成立垦殖社团33个。1942年雷马屏峨沐和平北两垦区就有规模较大的企业20多个。这些垦殖企业和社团主要从事公有荒地垦殖,其中雷马屏峨沐区有垦殖社团19个”(这里提到的雷马屏峨,即是凉山地区)。“具体分布情况是:马边县有光复垦社、大同肯垦殖公司、通宁垦社、拓边垦社、抗建垦社、三民垦社、农新垦社、建华垦社、建中垦殖公司;雷波县有同生垦殖公司、菖蒲田垦社、马湖垦社、上平子垦社;屏山县有中心垦殖公司、乐森垦社、树正村垦社;峨边、沐川两县有武德垦社、大成垦社、华民垦殖公司等。”


高效、热情的“凉山垦殖公司”


  笔者注意到,上述记载没有提到“凉山垦殖公司”。不过,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罗群教授,在他的《民国时期云南边地垦殖与边疆开发研究》论文(论文内容区域范围涉及滇川交界的凉山地区)中,提到了“凉山垦殖公司”。

  该论文统计了凉山(雷马屏峨)区域1935年之后相继成立的垦殖公司和垦社总计有41家。“其中以开发雷、马、屏、峨大小凉山全区为目标的垦殖企业六家,分别是:凉山垦殖公司,由滇川两省军政界首领数人创办,垦殖区为全凉山,先办银矿。乐群垦社,由前西康省政府驻渝代表兼华懋公司和成银行总经理吴晋航创办,垦殖区为圈划屏山、马边、峨边及乐山等县生熟荒及森林,号称有二百零二万五千亩。中国抗建垦殖社,由四川军界耆宿前国民政府参军长吕汉群创办,垦区在圈划马边县属之烟峰、油榨坪、走马坪、丰溪及三河口一带平原,与雷波、屏山间之荒地,面积有荒地面积为九十四万七千亩。川南实业公司,由新编陆军第十七师一部分军官创办,以四川之马边、屏山、犍为为垦殖区,经营矿业、垦荒、造林、畜牧及贸易等。雷屏同生垦殖股份有限公司,由前二十一军边防第二路司令穆肃中创办,圈划雷波县属之蛮溪口、马湖、岩峰坪及箐口等处六万五千余亩之熟荒为初步垦殖区,俟有成效时再向雷、马屏各县荒区森林及矿山开拓。雷马屏峨拓殖社,由四川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谢崇周创办,垦区暂圈划雷波县属纵横数千方里之九龙冈森林”。

  在这段文字中,笔者发现当年凉山垦殖公司开办后的经营方针是“先办银矿”,这样看来《凉山垦殖公司章程》发起人表上位列第一的陈求实,系金矿总经理出身,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至于在四川的研究文章如此详列的垦殖企业名单中,没有提到凉山垦殖公司也不奇怪,因为行文的统计口径为“1940年新成立的垦殖社团”,而凉山垦殖公司早在1939年3月即宣告正式成立。这也可以看出,南怀瑾先生等公司发起人,响应民国政府号召创办垦殖公司之迅疾——四川省政府甫于1938年2月公布《四川省督垦荒地大纳》,12个月后凉山垦殖公司即告成立,也反映出公司创办人的热情之高。当然,从公司章程叙述创办人早在数年前就已经对凉山地情的冒险考察和垦殖计划的周详制定,知道他们的高效是有道理的。


作者: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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